生活服务业纳税人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2019-06-09 13:04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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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服务业纳税人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生活服务业的税率是6%,以前是5%,营改增之后就是6%,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照简易征收3%征收的,至于优惠政策,请看下文会计学堂小编的介绍,欢迎阅读!

生活服务业纳税人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生活性服务业税率定为6%

去年我国第三产业gdp占比首次超过第二产业,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之一。生活服务业不同于其他三类行业,其行业业态相对简单,包括餐饮业、住宿业、医疗教育、家政服务业、洗染业、美发美容业、沐浴业、人像摄影业、维修服务业和再生资源回收业等服务业态。生活服务业门类复杂,点多面广,以其中企业不乏个体户和小微企业。

新政实施前,我国生活性服务企业普遍采用5%的营业税税率。此次“营改增”之后,一般纳税人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针对小规模纳税人采取3%征收率简易征收办法。

新政初步实施,利好经济发展

整体考虑改革后生活性服务业的税负影响,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进一步减轻。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根据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是否超过500万划分为一般纳税人或者是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但是不能进项抵扣;而一般纳税人6%的税率,看似税率比以往提高一个百分点,但是其税基减少了,据财务培训测试,一般纳税人的实际税负率普遍略低于3%。此前营业税税基为营业额,但是增值税征税的税基实质为毛利,所以对于企业而言,税款不一定增加。

生活服务业纳税人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问题亟待关注,配套措施跟进

生活性服务业技术虽然贡献的税收不像其他行业有较大影响,但由于其经营者分散、单点规模小,管理难度较大。经营者为个体户,普遍缺乏税收风险意识,很可能发生偷税漏税或者是多缴税的情况。例如税务局要求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达到一定额度后转为一般纳税人,就未能引起许多经营者的重视,最后可能引发“偷税”的严重风险。提醒经营者需要关注偷税漏税行为和纳税申报时间及申报资格。另一方面,接受服务方为企业业务人员的,为了公司经营外出住宿就餐取得发票,其发票能否进行进项抵扣值得商榷。

机遇挑战并存,管控策划先行

与此前的税负相比,此次变化对于企业来说既为挑战也不失为机遇。此次并非是对原体系的修补,而是对新体系的建立与革新,其中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会在实际操作出不断出现。

企业可以采取业务外包或者精细化核算的方法。因为某些业务可能涉及到两档税率,比如酒店售卖纪念品,饭店外卖业务等,会计核算人员可以将单独业务/单独部门分别核算,避免税率从高导致的税负增加。为了实现“营改增”平稳顺利的过渡,管理层在宏观层面应该提高思想认识,研究实现风险管控之对策,合理筹划,降低税改成本;而财务人员需在具体实务层面上注重对税收申报以及发票管理,关注政策法规以及考虑到政府沟通的协调问题。根据已经实行“营改增”行业的经验,财税部门针对新政策实施后税负增加的企业予以财政补贴。提醒各位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关注主管税务机关后续的关于财政补贴的文件通知,及时申请到财政扶持/财政补贴。

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纳税人及税率、征收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章的相关规定: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生活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二)境内购买方为境外单位或个人扣缴增值税的,按照适用税率扣缴。

(三)提供生活服务的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含本数)的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未超过的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生活服务业纳税人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上文小编介绍了这个的征收率,税率,以及营改增之后为什么会将税率修改的背景,大家应该对这个内容没有疑问的,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咨询在线老师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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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次役情税收优惠,生活服务类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0税率,个体工商户属于生活服务类的也享受0税率吗?

    你好 是的 享受免税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据此,纳税人发生符合8号公告和9号公告规定的免征增值税行为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可以视情况开具不同类型的普通发票。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注明税率或征收率栏次的普通发票时,应当在税率或征收率栏次填写“免税”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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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如果享受就填写的呢

  • 请问商业服务业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你好,参考一下, 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以下简称“8号公告”,第四条规定: 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发生的亏损,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8年。 第五条规定: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困难行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指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两类)四大类,具体判断标准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困难行业企业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须占收入总额(剔除不征税收入和投资收益)的50%以上。 此外,为支持广大个体工商户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同时加快复工复业,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2、问:我开餐馆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吗?生活服务具体包括哪些内容? 答:8号公告的第五条规定中的生活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生活服务,是指为满足城乡居民日常生活需求提供的各类服务活动,包括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其他生活服务。餐饮服务属于生活服务范围,按规定所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问:适用8号公告免征增值税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消费税优惠的,可自主进行免税申报,无需办理有关免税备案手续,但应将相关证明材料留存备查。 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在办理消费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相应栏次。 4、问:适用8号公告免征增值税是否免征一税两费?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号)第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适用8号公告有关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收入,相应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5、问: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能否开具专用发票呢? 答:纳税人按照8号公告有关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或者作废原发票,再按规定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并开具普通发票。 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本公告规定应当开具对应红字发票而未及时开具的,可以先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对应红字发票应当于相关免征增值税政策执行到期后1个月内完成开具。 6、问:我是餐饮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关于减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应该怎么开票呢?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0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5号)】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无论是湖北省的免征增值税优惠,还是其他地区的减征增值税优惠,应税销售行为都是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确定是否享受优惠,而不是按照实际的开票时间来确定。 7、问:这个税收优惠政策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到什么时候截止呢? 答:《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自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截止日期视疫情情况另行公告。 8、问:现在企业经营困难,可否申请延期申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020年3月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项的通知》(税总函〔2020〕37号)为进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税务总局决定延长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将纳税申报期限由3月16日延长至3月23日;对3月23日仍处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的地区,可再适当延长纳税申报期限,由省税务局依法按规定明确适用范围和截止日期。 二、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2020年3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仍有困难的,可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 一般纳税人服务企业,有残疾员工企业享受哪些优惠?

    你好,可以享受减免相应的残保金

  • 软件企业又是小规模纳税人能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1、对新办的软件企业进税务机关认定后,至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和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税法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企业,按照13%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政策。而对小规模纳税人不能享受这个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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