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年有几次?考试地点在哪?
答:从2015年起,深圳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试行常态化考试,考点设为深圳会计进修学院红荔考点(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3002号交行大厦6楼),每周日至周五常年开考(法定节假日除外,以报名系统公布的具体时间为准)。
二、持有外地会计从业资格证能否在深圳报考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答:持外地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需从发证地财政部门把会计档案迁入深圳,才能在深圳从事会计工作或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题型和时间?
答: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有《财政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会计电算化》三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三科连考,考试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实务操作题等。考试实行无纸化,通过考点电脑答题。每科考试时间60分钟,每科开考30分钟后才可交卷进行下科目考试,中间不休息,连续完成三科考试,每科考完后当时显示成绩。每科考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合格。
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如何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
答:成绩合格15个自然日后,考生可到各区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合格人员可自主选择网上办事系统预约,按预约时间前往指定办事窗口办理。(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https://a.szfb.gov.cn/system/sindex.do )
申请材料: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委托代理人申请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每年什么时间开始深圳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新领的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吗?
答:从2014年开始,深圳市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为每年1次,继续教育时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具体可见深圳市会计学会关于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通知:http://www.szfb.gov.cn/ywpd/kjgl/kjcy/tzgg/201408/t20140805_2581748.htm )
会计人员应当自取得从业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六、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没有从事会计工作是否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答:已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但没有从事会计工作或没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也需要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七、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类应届毕业生有免考政策吗?
答:按照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所有考生报名考试必须一次性报考三科且全部合格,才能到所在区财政部门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八、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合格后,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有期限吗?
答:根据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3号),会计从业资格考试通过人员在考试结果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到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领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九、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如何补办?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遗失,应在深圳市内公开发行的报刊(特区报、商报、晚报等)上刊登遗失声明,向其所属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交书面遗失情况报告及补办申请。
申请材料:1、声明遗失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报纸原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补发申请表》1份;3、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网上办事系统预约,预约的可按时间排序现场先行办理。(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https://a.szfb.gov.cn/system/sindex.do )
十、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所需材料?
答:会计从业资格证持有人个人信息发生变化,会计人员可选择就近区财政部门会计服务窗口办理。
申请材料:1、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2、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3、有效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会计人员可自主选择网上办事系统预约,按预约时间前往指定办事窗口办理。(深圳市会计人员网上办事系统:https://a.szfb.gov.cn/system/sindex.do)
十一、符合哪些情况可免继续教育学习,直接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确认?
答:(1)当年度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被录取的,可折算为24学分,凭录取通知书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2)当年度参加财政部或省、市财政部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的,可折算为24学分,凭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3)参加当年度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可折算为24学分,凭合格证或单科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4)参加当年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且年内达到24小时,可折算为24学分,凭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证明办理。
(5)会计类在职人员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大专以上或学士以上学位教育,在读期间可暂不参加继续教育,于毕业年度取得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或学士以上(含学士)学位证书时,一次性确认学制年度内每年24学分,凭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前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6)独立承担深圳市会计学会、深圳市财政学会、深圳市预算与会计研究会、各级财政部门及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设立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于当年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凭结项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7)当年度独立在《深圳财政与会计研究》及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凭报刊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8)当年度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凭出版书籍原件或复印件办理。
十二、深圳市各区财政部门会计咨询电话、地址和上班时间?
序号 | 各区财政局 | 咨询电话 | 地址 | 上班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
1 | 福田区财政局 | 82925544 82925873 82918390 | 福田区委大院内“福田区行政服务大厅”财政局窗口 | 上午 9:00-12:00 下午14:00-17:45 |
2 | 罗湖区财政局 | 82281095 | 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2021号(原罗湖区检察院)七楼 |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周六上午9:00-12:00 |
3 | 南山区财政局 | 26662570 26662717 | 南山区深南大道12017号南头劳动大厦9楼大厅 |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4 | 宝安区财政局 | 27756030 27756031 | 宝安区新安二路74号群众文化艺术馆4楼(新安影剧院旁)。 |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7:00 |
5 | 龙岗区财政局 | 28922146 28922186 | 龙岗区龙翔大道行政服务大厅8033-1二楼15号窗口 |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
6 | 盐田区财政局 | 25552417 | 盐田区行政文化中心801室 |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
7 | 光明新区发展与财政局 | 88211353 | 光明新区光明街道碧眼路1号行政服务大厅25号窗口 |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
8 | 坪山新区发展与财政局 | 85211499 | 坪山新区金牛西路启兴大厦行政服务大厅二楼62号窗口 |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 |
9 | 龙华新区发展与财政局 | 23332077 | 龙华新区梅龙大道98号国鸿大厦A座行政服务大厅二楼34-35号窗口 |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
10 | 大鹏新区发展与财政局 | 28333146 | 大鹏中山路10号(大鹏中心小学对面) |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