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处理职工应付福利费余额
1、应付职工薪酬下的福利费余额处理方式:应付职工薪酬,是负债类科目,不是成本费用类科目,所以只要开支了福利费,月末都需要结转到成本类科目或损益类科目里面。
2、应付职工薪酬下的福利费的余额,根据人员情况,需要分配到相关科目里
借:生产成本---福利费 (生产工人的福利费)
制造费用---福利费 (车间管理人员的福利费)
管理费用---福利费 (公司管理人员的福利费)
销售费用---福利费 (销售人员的福利费)
在建工程---福利费 (基建人员的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福利费余额新旧衔接:国税函[2008]264号《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问题规定:2007年度的企业职工福利费,仍按计税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未实际使用的部分,应累计计入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先冲减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扣除。企业以前年度累计计提但尚未实际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应纳税所得额。
一是根据《关于实施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7]48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对于应付福利费余额处理一般有以下几种处理途径:第一种,2007年企业不再按照工资总额14%计提职工福利费,2007年已经计提的职工福利费应当予以冲回。
第二种,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应付福利费账面余额:(一)余额为赤字的,转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润,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润出现负数的,依次以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弥补,仍不足弥补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二)余额为结余的,继续按照原有规定使用,待结余使用完毕后,再按照修订后的《企业财务通则》执行.
怎么处理职工应付福利费余额由会计学堂整理,税法和会计都有规定,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也有各自的特点,本文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