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条件下专用发票会做作废处理?
在这几种情况下:
一、开具的发票:发票代码、发票号码跟密码区是否一致
二、开具的发票:购货单位的信息是否有误
三、开具的发票:密码是否在密码区内
四、开具的发票:票面的金额和税额是否在应在区域中,税率是否正确
五、开具的发票:销售方的信息是否正确
六、开具的发票:货物名称、单位、数量是否正确。
七、开具的发票:是否能认证
以上几条,如果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在当月可以作废发票。
案例
问: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上个月,由于财务人员一时疏忽,错开了一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后,尚未收回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是否可以作废?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哪些条件?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2.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该规定所称抄税,是报税前用IC卡或者IC卡和软盘抄取开票数据电文。
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后,尚未收回发票的抵扣联和发票联不可以作废。
哪些条件下专用发票可以作废,大体上来说是有三种,但是细分的话就不是这种的说法,有问题的朋友不妨学习这些课程,本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是零基础,也可以由零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