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开发票注意事项有哪些?备注栏一定要填吗?
雪峰
于2018-06-08 09:20 发布 6001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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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备注栏是要写项目名称跟地址的。
2018-06-08 09:26:21
您好,有发文的,建筑服务
备注栏填写: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项目名称。
依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
2018-08-31 10:55:07
建筑企业可能受到的发票包括营业税发票、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 、综合税发票等,其中营业税发票和增值税发票需要填写注册号,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价税合计,销货单位名称,购买方名称,备注栏多填写货物名称,数量单位等信息。而普通发票和综合税发票需要填写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价税合计,购货单位,销货单位,备注栏多填写货物名称,数量单位等信息。
2023-02-27 13:05:35
你好 项目地点和;名称
2022-09-19 14:33:35
你好!是的。是必须的意思。这个是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规定,第四条第(三)项"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2017-08-29 15:1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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