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600万,能按转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另外还支付关联方借款的利息1000万。开发公司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扣除吗?
Wsj
于2018-06-13 21:31 发布 1019次浏览
- 送心意
崔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18-06-13 21:46
1.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利息支出“(1)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2)可以提供金融机构证明;(3)不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可以据实扣除。
2.向银行支付的600万,可扣除。向关联方支付的1000万,在满足以上条件下可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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