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抵扣方,7月份开了红字信息表给销售方,销售方有一部分的红字发票是7月开给我司的,但是有一部分是8月开给我司的,但是申报增值税的时候,进项税额转出全部是在7月份转出了,请问8月份收到的红字发票,是在八月份入账吗?如果这样的话,那就和申报增值税的那个进项税额转出,还有所交的增值税金额不一致了
小幸运
于2018-08-14 09:08 发布 727次浏览
- 送心意
程小峰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CMA,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08-14 09:09
您好!你7月份将所有进项税额转出了,那就8月份不用再进项税额转出了,你这个8月份的红字发票只能全部贴近7月份了。
相关问题讨论
是的,附表二第20行“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
2021-12-08 20:15:34
您好
填写在附表二 进项税额转出下面对应的红字发票信息表栏次
2019-05-11 14:25:04
这个只有到大厅申报了,网上审核过不了
2022-01-11 10:15:10
你是要进项转出吗,20行填你红字发票上的税额,正数
2019-01-09 11:16:18
你好,进项税额转出有可能是企业收了专票但不能抵扣
2017-02-12 15: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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