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方,发票是2019年2月1日的开具的发票,但是发票的所属期是2018.7.1–2018.12.31日<br><br>,销项税,2019年2月份计算销项,还是2018年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调增呢?
欣悦
于2019-02-01 15:46 发布 645次浏览
- 送心意
张艳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省会计领军人才,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之前如果没有申报为未开票收入的话,那就是2019年2月的销项税额。
2019-02-01 15:48:50
不用的
18年做了费用汇算清缴之前发票到的可以税前扣除
2019-02-01 15:36:50
一般年结了也是可以进到18年的账套进行数据查询的,你重新退出系统,可以选择进去的年限。
2019-01-09 15:21:44
你好,因为是跨年度的,1月份应该是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19-01-24 09:43:52
增值税不属于税金及附加。属于价外税。
借:应收账款 38000
贷:主 营业务收入 361904.76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8095.24
月末要将未交的增值税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019-01-09 20: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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