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是甲方,我们是乙方,现在有个协议内容为:甲方于2017年6月为乙方联系向XX公司购买车辆,金额125000元,甲方已从XX公司的货款中垫付,为了简化双方结帐手续,凭此协议增加此金额的乙方应收帐款,甲方收回原垫付的车款,这协议是啥意思?
一缕阳光
于2019-03-01 09:46 发布 693次浏览
- 送心意
季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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