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4-26 09:46
(一)、营改增全面推开后“混合销售”的表述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二)、营改增全面推开后兼营销售的表述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十一条 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不得免税、减税。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017年11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对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进行了第二次修订,对“兼营”业务的税法表述如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对于“混合销售”业务,新修订的《国务院令》第国务院令第691号没有涉及,我们可以得出其没有否定财税〔2016〕36号关于“混合销售”认定的结论。
麻烦问一下老师、今年24年刚过的初级、目前没有 问
你好,需要做采集的 答
老师,我公司与一家学校有业务往来,对方单位请第三 问
您好,是你们收到这个吗,还是说什么的 答
老师好,现在网传管理会计师学费16800元,这个证的含 问
你好,没有必要考。不差钱的,另说。 答
百味来蝴蝶形意大利面开票是9个点还是13个点? 问
百味来蝴蝶形意大利面作为一种粮食复制品,其增值税税率应为1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的规定,农产品继续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挂面适用增值税税率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07号)进一步明确,挂面等粮食复制品按照粮食的13%税率缴纳增值税 答
老师,请问公户直接消费,没有取现,暂时没取得发票 问
你好,你们是有限公司吗?如果是的话,税后利润他需要计提的盈余公积,然后剩下的才能分红。两次消费需要有发票,如果没有发票,他是没法抵扣所得税的。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