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在网上看到这个案例:2019年4月份我一般纳税人咨询公司符合增值税的加计抵减政策,4月份销项税31万元,进项税额10万元,全部属于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我想问下应交和已交增值税各是多少尼?都是21万吗?因为我有表要填,不知道应交跟已交数按哪个?如果要计提增值税附加税按哪个金额计提的?
清
于2019-10-30 12:51 发布 1642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9-10-30 12:52
未交增值税21万
次月申报抵扣,还可以抵扣加计扣除1万,也就是最后交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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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30 12:52:59
增值税不计提,附加税不交不用计提
2019-03-05 12:04:19
您好!按销项减去进项后的金额计提
2017-11-17 14:11:32
增值税需要结转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19-07-11 15:26:51
你好,计提的时候按照增值税计算的金额进行计提,缴纳的时候多交的部分按照实际缴纳的记录。然后差额如果后期无法补回就计入营业外支出
2020-04-19 21: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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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追问
2019-10-30 12:57
郭老师 解答
2019-10-30 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