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一般纳税人,10月有进项税额,不符合抵扣条件,分录是借原材料: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贷银行存款。月末时,销项税额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1月抵扣了 其中一部分,月末税金分录,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贷抵扣进项税额,对吗?
重生
于2020-01-13 15:36 发布 1106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1-13 15:44
已经抵扣的进项做转出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同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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