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去年12月份多计提的所得税费用,还没汇算清缴,需要改账吗,还是改表好,或者是待汇算清缴时再作调整?
简简单单
于2020-03-18 10:26 发布 86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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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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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你等到汇算清缴之后再进行调整,因为有可能你们不止这一个多计提的事情,这样可能造成后期重复工作的
2020-03-18 10: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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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坏账损失是不能税前扣除,实务中一般只有对方破产等这样才可以税前扣除,你要是这种,你这个可以去修改之前汇算清缴表,那这个反结账12月账上修改,1.计提坏账时: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坏账准备
2.实际发生坏账时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企业发生了坏账损失,想要进行税前扣除,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今天,小编带您看一看吧~
一、政策依据
(财税〔2009〕57号)第四条规定: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二)债务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三)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四)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五)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六)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5号)
第一条规定: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扣除资产损失,仅需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再报送资产损失相关资料。相关资料由企业留存备查。
第二条规定:企业应当完整保存资产损失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备查资料清单
由2018年新的政策变化可以看出,企业仅需留存相关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查看。企业留存资料必须符合要求,以下整理了一份资料清单供纳税人参考:
(一)相关事项合同、协议或说明;
(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
(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
(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
(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应有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对债务人个人的死亡、失踪证明;
(六)属于债务重组的,应有债务重组协议及其债务人重组收益纳税情况说明;
(七)属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而无法收回的,应有债务人受灾情况说明以及放弃债权申明。
最后,最为重要的一点是: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和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提供专项报告。
三、申报表填写
如图所示,纳税人须认真填写《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7年版)》的附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第2行、第3行和第4行。 这个上海税务的,http://www.shui5.cn/article/f2/129758.html
2020-06-10 13: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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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但是你申报给税务局的财务报表和所得税申报表也得修改。第4季度。
2024-05-07 17: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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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修改去年汇算清缴的表,有滞纳金。冲销多计提的财务费用,所得税需要需要补交的。
2021-12-26 08:4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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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汇算清缴的时候调整,您帐做在今年的账上
2020-03-14 10:4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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