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19年5月份A公司销售机器设备给B公司,向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A公司没有进项于是暂估了成本。到了2020年4月份(汇算清缴之前)B公司对照19年收到的发票类别给A公司开具了红字信息表,A公司收到后开具负数发票并在当月做冲减销售收入,并冲减去年暂估的成本。这样操作是否可以?
独上西楼
于2020-04-10 14:38 发布 502次浏览
- 送心意
轶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4-10 15:03
可以的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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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调整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20-04-10 15:03:29
你好,不合规,你肯定是先有进才能出
2020-04-10 18:55:17
同学好,这样的操作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这样做?我觉得不合规,在增值税上强调的是资金流或物流发票流一致,
2020-04-10 18:35:36
您好,学员,红字专用发票是不可以留底的。
2019-02-27 22:45:32
同学您好,甲公司本年度确认收入200*60%=120(万元)
手续费不冲减收入,手续费计入到“销售费用”科目当中
2021-05-04 18: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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