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是一家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产货物一部分出口销售,一部分国内销售。该公司8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500万元,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6%,退税率为13%。 要求: 1.计算: (1)计算该企业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 (2)计算本月应纳增值税额和期末留抵税额。(3)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 (4)计算当期应退税额。 (5)计算当期免抵税额。 2.根据上述计算结果,完成以下会计处理: (1)编制本月出口销售的会计分录。 (2)编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会计分录。 (3)编制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的会计分录。 (4)编制月末转出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5)编制下月实际交纳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超级的可乐
于2020-06-11 09:52 发布 191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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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6-11 10:11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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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11 10:11:44
同学您好,正在为您解答,请稍等。
2023-01-05 11:02:36
您好,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的是这样计算的,免抵的税额时需要交纳附加税的。
2018-12-04 20:22:46
你好!对的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当期免抵退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20-01-14 17:55:58
直接将原题截出来,我帮助看看。从描述上看好像你说的是对的
2017-07-03 21: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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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6-11 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