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这两个科目,做账上有什么要求吗?例如: 1、有没有要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必须当月月底转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科目? 2、有没有要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科目,交完增值税之后,金额必须为0?
随风
于2021-12-20 14:48 发布 1629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丽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21-12-20 14:54
您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都是贷方专栏,都只会有贷方余额,在月底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科目金额为0.要转至未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的科目不必须为0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你想问的问题具体是?
不存在结转进项,销项的说法的
2016-10-27 09:23:15
你好,分录对的。
2020-04-16 15:02:29
你好; 到时你转未交增值税 科目去 就可以平衡的
2022-09-22 16:40:03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2021-08-26 22:14:32
可以的
2017-09-04 22:00:33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