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2-03-23 08:50

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规定,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取得的收入,应先按预计计税毛利率分季(或月)计算出预计毛利额,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开发产品完工后,企业应及时结算其计税成本并计算此前销售收入的实际毛利额,同时将其实际毛利额与其对应的预计毛利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年度企业本项目与其他项目合并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Yve 追问

2022-03-23 09:06

预计计税毛利率怎么确认啊

bamboo老师 解答

2022-03-23 09:21

  第八条  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计税毛利率由各省、自治、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按下列规定进行确定:
    (一)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城区和郊区的,不得低于15%。
    (二)开发项目位于地及地级市城区及郊区的,不得低于10%。
    (三)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的,不得低于5%。
    (四)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改房的,不得低于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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