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的政策,向你咨询一下:我们公司是2018年成立,2018年汇算清缴以后就有盈利了,评定为软件企业是在2021年,获利年度开始时间是2018年还是2021年年呢?
carol.
于2022-05-16 15:28 发布 688次浏览
- 送心意
税剑法盾
职称: 法律职业资格(律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税务师),会计师-税务会计,会计领军人才,法院陪审员
2022-05-16 15:32
您好,2018年算起。根据财税〔2016〕49号: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应从企业的的获利年度起计算定期减免税优惠期。如获利年度不符合优惠条件的,应自首次符合软件企业条件的年度起,在其优惠期的剩余年限内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A公司自成立以来,首次获利年度为2016年,优惠期即为2016-2020年,但2016-2018年A公司并不符合软件企业条件,不能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A公司可从首次符合软件企业条件的2019年起,在其优惠期的剩余年限(2019-2020年)内享受相应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同时,2020年能否继续享受“减半”政策,还需看A公司当年度是否依旧符合财税〔2012〕27号及财税〔2016〕49号所规定的软件企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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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8年算起。根据财税〔2016〕49号: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应从企业的的获利年度起计算定期减免税优惠期。如获利年度不符合优惠条件的,应自首次符合软件企业条件的年度起,在其优惠期的剩余年限内享受相应的减免税优惠。
A公司自成立以来,首次获利年度为2016年,优惠期即为2016-2020年,但2016-2018年A公司并不符合软件企业条件,不能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A公司可从首次符合软件企业条件的2019年起,在其优惠期的剩余年限(2019-2020年)内享受相应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同时,2020年能否继续享受“减半”政策,还需看A公司当年度是否依旧符合财税〔2012〕27号及财税〔2016〕49号所规定的软件企业条件。
2022-05-16 15:32:51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2022-01-12 09:52:40
这个购买的,不是自己研发的,不能加计扣除的
2020-04-30 08:00:02
你好
是的,也是75%的,
①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②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③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的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④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包括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资产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及费用分配计算证据材料);
⑤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⑥“研发支出”辅助账及汇总表;
⑦企业如果已取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鉴定意见,应作为资料留存备查。
2022-03-29 13:45:31
是的
优惠期的起点是从获利年度开始计算,而不是从符合软件企业七个条件的年度开始。请注意,获利年度是应纳税所得额大于0的年度,不是会计利润大于0的年度。
2020-03-17 09: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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