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集团公司,下面控股有很多子公司,子公司独立核算,公司的所有员工与集团公司签的劳动合同,但是实际用工为子公司,①那这部分的员工应该在母公司还是子公司申报个税和社保?②如果全部在集团公司申报个税和社保,这样就造成集团公司费用很大,子公司盈利很高,有什么解决的方法。③如果分开,按实际用工单位申报,劳动合同是否需要重新以子公司的名义签订?
蓝天碧海
于2017-05-12 10:55 发布 3592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7-05-14 22:55
您好,①那这部分的员工应该在子公司申报个税和社保。②如果全部在集团公司申报个税和社保,这样就造成集团公司费用很大,子公司盈利很高,解决方法,是集团收取子公司管理费用来处理。③如果分开,按实际用工单位申报,劳动合同需要重新以子公司的名义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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