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公式”汇总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额

2017-02-06 22:0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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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给大家介绍一下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额的税务会计公式。

 

1、制造业

应纳税所得额=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净额=产品销售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产品销售成本=本期产品成本+期初半成品、在产品盘存-期末半成品、在产品盘存

本期生产成本=本期生产耗用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

 

2、商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销货利润+其他业务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销货利润=销货净额-销货成本-销货税金-(销货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销货净额=销货总额-(销货退回+销货折让)

销货成本=期初商品存盘+[本期进货-(进货推出+进货折让)+进货费用]-期末商品盘存

 

3、服务业

应纳税所得税=业务收入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业务收入净额=业务收入总额-(业务收入税金+业务支出+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4、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已纳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地方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地方所得税税率-已纳地方所得税额

 

5、国际运输业务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在中国境内起运所获客货收入的总额×5%

 

6、预提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税额=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之和×税率(20%)

 

7、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的计算

境外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境外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8、外商投资者将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利润用于再投资,应退所得额

应退税额={再投资额/[1-(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地方所得税税率)]}×原实际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退税率

 

9、年终汇算清缴应补(退)企业所得税的计算

(1)、对没有征减,没有境外所得的企业

应补(退)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率-1~4季度已预缴所得税

 

(2)、对有征减,有境外所得的企业

应补(退)企业所得税额=境内、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境外所得税允许扣除额-应减征的企业所得税额-已预缴企业所得税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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