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货运代理免增值税如何做税务处理?
答:小编认为,对于间接货运代理免增值税,可以这样处理:
直接减免或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增值税时为: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办理增值税免征,其相关流程如下:
(1)试点纳税人提供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以及向国际运输承运人支付的国际运输费用,必须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结算。
(2)试点纳税人为大陆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之间的货物运输提供的货物运输代理服务参照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有关规定执行。
(3)委托方索取发票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收入向委托方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同时,会计学堂了解到,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的上述分析,对于间接货运代理免增值税的税务处理,您现在清楚了具体内容了吗?想要知道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赶紧订购本网站的课程获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