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的计提依据是《会计法》和《会计准则》规定的原则。根据《会计准则》第6条、第37条和第245条的规定,残保金的计提应当根据经营活动的实际投入和可能发生的损失的实际可能性来决定,并受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
1、金额:应根据企业实际的投资经营活动的资金流入和资金流出来确定残保金的计提金额。
2、风险程度:企业应当充分考虑投资经营活动可能发生的风险,并计提足够的残保金,以准备应付可能出现的经济损失。
3、财务状况:企业的财务状况会影响残保金的计提,企业如果财务状况良好,则可以适量计提残保金,以保证投资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如果财务状况较差,则可以多计提残保金,以防止投资经营活动发生损失。
4、报表时间:报表时间也会影响残保金的计提,因为报表时间有可能较早时已发生的损失不能明确,所以在计提残保金时,企业需要充分考虑报表时间内发生的风险,以决定残保金的计提金额。
拓展知识:
企业在确定残保金的计提金额时,还应考虑自身的经营状况,以及投资经营活动中的风险特征,根据实际情况将残保金的计提金额合理分配,以保证财务报表中残保金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