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8-12-15 09:17

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金抵扣会计分录

冲减土地出让金,借:开发成本--土地成本(红字)借:银行存款.

青春侠 追问

2018-12-15 09:20

土地使用税不是纳入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吗?怎么还在管理费用?

紫藤老师 解答

2018-12-15 09:24

计入管理费用。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应用指南中,在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6403科目营业税金及附加中,明确说明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但与投资性房地产相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在本科目核算。因此新的会计准则在应用指南中也是规定直接计入当年损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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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出让金抵扣会计分录 冲减土地出让金,借:开发成本--土地成本(红字)借:银行存款.
2018-12-15 09:17:00
、房企之间转让土地的基本涉税分析 A公司2013年取得土地,账面价值2000万,未开发,拟5000万转让给B公司,双方涉税如下: 1、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47号 纳税人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依据此文件,如果公司A土地为营改增前取得,可选择5%缴纳增值税且差额征税;营改增后取得,只能按照11%缴纳增值税,且不能差额。 这里存在一个巨大的争议,5%差额征税时,A公司向B公司开具增值税发票,票面的税额按照差额还是全额?实务中各地税务机关理解各异,我的理解是可以全额向下游开票,这样方可维持增值税链条抵扣的统一性。 2、土地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 国税函发[1995]110号 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一)对取得土地或房地产使用权后,未进行开发即转让的,计算其增值额时,只允许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支付的地价款、交纳的有关费用,以及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这样规定,其目的主要是抑制“炒”买“炒”卖地皮的行为。 依据此文件,A企业转让土地使用权由于未进行开发,不能按照转让商品房进行加计扣除计算。具体计算略。 3、企业所得税 A公司转让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正常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契税 B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应按照对应税率计算缴纳契税,并可计入土地成本。
2019-08-12 13:00:10
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2017-07-31 11:31:01
你好同学,一般是增值税所得税,附加税没有特殊的税就这些
2021-03-05 15:46:16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2022-07-20 12: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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