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生产软件,2021年决定支出400万元作为职工福利费或职工培训费,可选方案两种:第一种是400万元全部作为职工福利费发放给全部职工;第二种方案是280万元作为职工福利费,120万元作为职工培训费发放。该企业当年的利润总额为40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支出),无其它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项目,发放给全部职工的工资薪金为2000万元,若以税负最小化作为纳税筹划目标,如何进行纳税筹划,应该选择哪一种方案?
欣慰的向日葵
于2023-03-22 12:09 发布 255次浏览
- 送心意
齐惠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23-03-22 12:15
首先,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可以将400万元支出中的280万元作为职工福利费、120万元作为职工培训费,分别计入工资薪金主项和研发费用支出项,企业利润总额4000万减去工资薪金2000万元、研发费用280万元,剩余1720万元缴纳企业所得税,选择第二种方案有利于企业所得税税负最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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