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承担了个人个税部分的分录

2019-12-06 10:5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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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企业的员工也需要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我们在谈到工资薪金时,会关注是否税前或者税后,如果是税后工资,企业是会为你缴纳个人所得税.那么企业承担了个人个税部分时要怎么做分录呢?

企业承担了个人个税部分的分录

问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承担的会计分录怎么处理?

答:1、计提工资时:借:管理费用-工资贷:应付职工薪酬

2、支付工资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3、支付个人所得税时:借: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4、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承担了个人个税部分的分录

问:个人所得税分录包含哪些内容?

答:企业为职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部与社保,处理方法如下:

(一)企业在扣款时:借:应付工资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贷:其他应付款--社保

(二)交款时: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借:其他应付款--社保贷: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personalincome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的"新"不仅仅是由3500元的扣除标准向5000元的提升,更重要的征税方式的转变,即由"分类征收"向"综合征收和分类征收相结合"的转变.

在2019年新个人所得税法之前,我国实行的分类征收,主要将个人应税所得分为11项,主要包括: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得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这十一项所得分开计征,即使同一个人有多个项目,也要分开.所产生的问题是:税负不公平,上班族的"工资薪金所得"享受超额累进税率,且扣除标准是3500元,可以进行五险一金专项扣除,而从事"劳务"的享受20%税率,在超过两万或五万时,税率为30%或40%.在收入较低时候,"工资薪金所得"税负d远低于"劳务所得".即上班又兼职的人,兼职工资游离在工资之外,可能导致超额累进税率的税率级别降低.

新个人所得税法实行"综合征收和分类征收相结合","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不再保留,取消"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税个人所得项目从原来的11项减至9项.分别为: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得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

对于"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实行"综合所得",年按年缴纳,即将个人的这四种所得汇总在一起,同时扣除标准由3500元增加至5000元,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

征税对象,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有所不同的是,个人所得税开始采取了"累计扣税法"的规则进行,会计学堂小编了解到就会出现前面几个月缴纳税费为0,而后面一个月加上前面累计,缴纳的会相对比较多,因为需要将前面的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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