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
答:实务中,上市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安排中,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常见做法是上市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激励对象授予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并规定锁定期和解锁期,在锁定期和解锁期内,不得上市流通及转让.达到解锁条件,可以解锁;如果全部或部分股票未被解锁而失效或作废,通常由上市公司按照事先约定的价格立即进行回购.
授予日的会计处理:
收到认股款
借:银行存款(企业有关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履行了增资手续)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就回购义务确认负债:
借:库存股(按照发行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以及相应的回购价格计算确定的金额)
贷: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借:银行存款(企业有关限制性股票按规定履行了增资手续)
贷:股本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限制性股票解禁后转让如何处理?
员工将解禁后的限制性股票再转让时获得的高于取得成本的差额,是因个人转让股票等有价证券而获得的所得,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递延纳税的限制性股票转让时,按照股票转让收入减除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以及合理税费后的差额,适用"财产转让所得"项目,按照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股票转让时,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
根据财税〔2016〕101号文件第四条第(三)款的规定,个人转让股票时,视同享受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的股票优先转让.递延纳税的股票成本按照加权平均法计算,不与其他方式取得的股票成本合并计算.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及解禁后的转让处理,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了,如果上文并不能满足你的工作需要,你还可以就具体问题来会计学堂在线提问答疑老师,会针对你的具体内容给出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