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匆匆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21 22:16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1、利润总额=5800-4200+900-680+40-300-780-200+110-260=430万元。
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国债利息收入的纳税调减40万元。
3、(5800+900)×0.5%=33.5,70×60%=42,70-33.5=36.5,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增36.5万元
4、430×12%=51.6,公益性捐赠不需要调整,营业外支出不需要调整。
5、应纳税所得=(430-40+36.5)=426.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426.5×25%=106.63万元

上传图片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