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民企业,当年发生如下经营业务:全年销售收入5800万元,销售成本42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9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68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40万元;缴纳(非增值税)税金及附加300万元;管理费用7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用70万元;财务费用200万元;营业外收入110万元,营业外成本260万元(其中含公益性捐赠38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利润总额 (2)国债利息收入的纳税调整 (3)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整 (4)营业外支出的纳税调整 (5)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精明的飞机
于2021-12-21 22:06 发布 4527次浏览
- 送心意
匆匆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2021-12-21 22:16
您好,计算过程如下:
1、利润总额=5800-4200+900-680+40-300-780-200+110-260=430万元。
2、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所以国债利息收入的纳税调减40万元。
3、(5800+900)×0.5%=33.5,70×60%=42,70-33.5=36.5,业务招待费的纳税调增36.5万元
4、430×12%=51.6,公益性捐赠不需要调整,营业外支出不需要调整。
5、应纳税所得=(430-40+36.5)=426.5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426.5×25%=106.63万元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